公司法 | 股东分红如何避税
来源:律企通 发表于:2021-09-28 86
税收和呼吸一样,不可避免。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做好规划,同时注意各种规划下的风险。在开公司之前,股东需要了解分红的税收,并对未来的组织结构和税收安排进行规划。接下来,一起了解如何避免股东分红的问题。
一、股东分红如何避税?
1、改变持股模式。
直接持股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拥有债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件),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股息、股息,不包括在合伙企业的收入中,而是需要作为投资者单独取得的利息、股息、股息所得,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率为20%,无法解决问题。但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当然优势大于自然人直接持股。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样增加了很多税收筹划的空间。
二、规避风险。
任何规划,当过度时,都会带来相关风险。因此,企业在使用时应注意规避风险。
(1)搭建平台的合理性。
一般来说,在公司前,可以做好组织结构的规划。而且如果通过注册企业故意将股东的分红收入转化为企业的经营收入,则存在一定的风险。从逻辑上讲,股东在外面开企业,与自己的参股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是不合理的。
(2)税前扣除的合理性。
尽管股东也可以有合理的税前扣除,但如果通过故意增加税前扣除费用,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相关风险。因此,用于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合理性和与企业经营的相关性,否则不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与股东分红如何避税有关的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也是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