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法相关小知识
来源:律企通 发表于:2021-12-24 91
1、如何界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重大损害”应该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予以规定和界定,不一定为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为公司无形资产的损失,如品牌侵害、商誉损失等。明确的界定有助于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
2、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公司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1、对于经常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如果员工不肯签字确认或者提交《检讨书》,公司单方面作出的处分报告也要进行公示说明。 2、另外,事实调查还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最好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
3、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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